按照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日前,山西焦煤团委下发文件,对所属各级团委实施“星级”评价考核,以充分发挥所属各级团委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加全面、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工作成效,进一步提高共青团工作的整体水平。
“星级”评价考核分为日常工作评价、重点任务评价、年度述职评价、团员青年评价以及创新工作评价五个方面,考核周期为一年。山西焦煤团委和所属各子分公司团委分别成立工作小组,对所属各团委开展评价考核工作。
山西焦煤团委将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各单位团组织参评年度“五四”红旗团委和各单位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要求所属各级团委要对所属各支部制定“星级”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