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煤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山西焦煤授权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山西焦煤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方案制订及相关制度的建立与实施。
(二)编制山西焦煤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负责山西焦煤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按期返还。
(四)负责山西焦煤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归集、使用和分配。
(五)审核管理部人员编制及年度经费预算。
(六)审核管理部在商业银行新增账户的开设。
(七)负责中心直管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建立及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转移、贷款等业务的日常管理。
(八)负责中心直管的住房公积金利息的按期计提和结转。
(九)负责中心直管的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和业务核算。
(十)办理山西焦煤决定的相关事项。
中心授权管理部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本部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和宣传。
(二)编报、执行本部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
(三)负责本部所辖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建立及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转移、贷款等业务的日常管理。
(四)负责本部住房公积金利息的按期计提和结转。
(五)负责本部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按期返还。
(六)负责本部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增值收益单独列账,年末上缴中心增值收益存款专户。
(七)编报本部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和使用计划、年度预决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八)办理中心授权的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