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焦西山、山焦汾西、山焦霍州、山焦华晋、山焦机电、山焦飞虹、山焦金土地、山焦销售、山焦国发、山焦国贸、山焦投资、山焦财务、山焦事业、山焦公路、山焦日照、机关有关部门:
为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质量,减轻住房公积金借款人的还贷压力,经研究,决定在原住房公积金“年度还贷提取”方式基础上,增设“对冲还贷提取”方式。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冲还贷提取是指依据住房公积金借款人申请,按月或一次性向借款人及配偶支付其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的行为。
二、对冲还贷提取所需资料
(一)按月对冲还贷提取需提供:
1、《按月对冲还贷提取申请审批表》;
2、《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扣款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申请人为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业务启动之前已履行还贷的,需提供委托贷款银行出具的还贷清单。
(二)一次性对冲还贷提取需提供:
1、《一次性对冲还贷通知书》(信贷部门出具);
2、《个人贷款提前还款申请审批表》(委托贷款银行出具);
3、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申请人为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按月对冲还贷提取的额度,由相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依据申请人意愿并结合如下情况测算确定
(一)《借款合同》和《委托扣款协议》载明的借款人贷款到期月、月还贷额度;
(二)申请人及配偶个人账户的存储余额、月存储额;
(三)《按月对冲还贷提取申请审批表》;
(四)月提取额度取百位整数,且合计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还贷额度。
四、按月对冲还贷提取人为夫妻双方的,按如下提取顺序测定办理
(一)确定月对冲还贷提取总额度;
(二)测定借款人月可提取额度;
(三)月对冲还贷提取总额度扣除借款人月可提取额度后,剩余部分为借款人配偶的月可提取额度。
五、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含借款人及配偶)持相关资料向相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归集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制《山西焦煤集团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提取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二)归集部门进行资料审验、测算、审批,录入系统,并按单位自动生成对冲还贷提取单(一式三联),于每月20日前转至财务部门;
(三)住房公积金财务部门3日内将款项转至《委托扣款协议》指定的还款账户内。
六、按月对冲还贷提取方式一经确定,除遇以下情形,一般不再变更
(一)申请人所在单位、相关账户、姓名、身份证、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化;
(二)申请提前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的;
(三)申请变更为年度还贷提取的;
(四)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
(五)其它特殊情形的。
七、申请人发生下列情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一)借款人发生贷款逾期1期及以上的;
(二)借款人或配偶发生死亡、提前退休、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形的;
(三)因借款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或其他原因,其账户中住房公积金低于核定提取额度的;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进行按月对冲还贷提取的。
八、相关规定
(一)年度还贷提取和对冲还贷提取是借款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的两种方式,也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推出的两项便民服务举措,借款人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任何单位和工作人员不得强制要求借款人进行提取方式的选择。
(二)对冲还贷提取一经确定,不得同时再行申请年度还贷提取和购房提取,且一年内不得申请变更为其他方式提取。
(三)符合条件由对冲还贷提取变更为年度还贷提取的,年度提取的时段按对冲还贷终止月起12个月计算。
(四)严禁申请人利用按月对冲还贷提取方式骗取、套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向该申请人所在单位进行通报,追回套取资金,并取消该申请人及配偶五年内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资格。
(五)严禁申请人利用提前一次性还贷方式骗取、套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该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资格,并通过委托贷款银行将该信息报至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六)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各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报道、通过文件转发等形式及时予以宣传告知,确保贷款职工及时获知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