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山西焦煤霍州煤电物业服务分公司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推进约谈工作常态化为抓手,不断加强党内监督,进一步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切实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明确约谈对象,细化约谈情形,精准执纪。该公司将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违规违纪行为但情节轻微,以及在具体工作中存在一般性问题需要及时纠偏的党员干部明确列为约谈对象。同时进一步细化明确“三种情形”优先约谈,“十种情形”要约谈,“四种情形”不约谈,通过经常性、普通性对党员干部进行提醒示警、纠错诫勉,真正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党内监督的常态。
明确约谈主体,落实“两个责任”,挺纪在前。该公司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由党委书记提出约谈建议名单,报送政工部确定约谈对象,政工部根据反映的问题和纪委提出的约谈建议,及时约谈党员干部。通过政工部主谈,纪委陪同的约谈方式,不仅促进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责到位,而且增强了约谈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挺起来。
明确约谈内容,规范约谈程序,提质增效。该公司要求约谈前认真制订约谈方案,确定约谈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实施约谈的人员,并书面告知约谈对象。约谈中,主谈人向约谈对象说明约谈内容及原因,指出约谈对象存在的问题,听取其解释说明,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谈话结束后,约谈对象要在谈话笔录上签字,并将谈话记录报送纪委备案。约谈后,约谈对象要认真撰写书面说明材料,并由其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书面说明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