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省国资委向省属企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力度的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各省属企业要以三维集团为鉴,立即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要立即对企业生产经营、在建项目进行全面环保排查,从严从实从快开展自查自纠,坚守依法生产、安全生产的底线。对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面源、点源,要从源头上治理,加大治理力度,强化治理措施,全力推动污染问题解决,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确保当地生态修复及可持续发展。要推进企业合理布局,搞好环境规划,充分考虑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通过改进技术、开发使用新材料、循环使用工业废物、专业设施处理废渣废水废气等方式,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
国资委要求,对省属各企业开展自查的情况,要进行抽查检查,使警示教育真正发挥警示作用,绝不能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