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西焦化努力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及特殊权益维护工作,在签订、推行和大力实施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基础上,积极维护女职工权益利益,关爱女职工心理健康,做好了女职工的娘家人。
利益面前及时发声。面对企业深化改革,山西焦化女工委及时站出来发声,重申女职工权益保护各项规定,防止怀孕期和休产假女职工成为被优化群体。针对个别独立核算单位将休产假和长假女职工排除在女职工健康体检范围之外的情况,女工委依照专项集体合同规定再次及时发声,并督促整改,有力维护了合同的法律效力和严肃性,赢得了女职工的信赖和认可。
为使职工对专项集体合同的知情率达100%,山西焦化女工委开通女职工维权热线电话,随时受理各种来电来访和问题咨询。截至2018年底,山西焦化女工委累计处理各种涉及女职工权益维护的来电来访事件20余起,全部得到了整改和解决。
权益面前贴心维护。在《山西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和《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出台后,山西焦化女工委及时对接各种保护女职工的新要求、新标准。他们结合女职工关心的卫生费问题,经过四次调整,由首次签订时执行的每人每月2元的标准,到如今执行每人每月35元的标准,女职工权益在与时俱进中得到了进一步保障。
2010年,山西焦化女工委积极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工会女工委的统一要求,由企业出资,为在岗的女职工每人缴纳了一份特病保险,并大胆建议将其写入(2011—2013年)《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中,以法规的形式确定并延续执行至今。截至2018年,女职工特病保险已连续缴纳了九年,保险金额达到50万元,43名患病女职工获得理赔,广大女职工切实感受到了娘家人的温暖。
健康面前倾情关爱。2017年,山西焦化女工委依托女职工维权服务站,创建“职工心灵驿站”,为女职工提供各种心理疏导、心理援助和心理咨询服务,并组织举办了多期心理健康知识公益讲座,鼓励女职工积极向上、阳光生活。
2018年,山西焦化“职工心灵驿站”顺利通过省总工会验收,被授予首批20家“山西省职工心理健康咨询示范基地”称号。借此机会,山西焦化将“关心女职工心理健康”内容纳入到2018年专项集体合同中,让心理健康咨询成为女职工权益维护的又一个新的抓手。
在关爱职工心理健康的同时,山西焦化女工委还邀请专家举办“关爱女性”健康知识讲座,组织开展年度女职工健康体检,为女职工健康筛查、预防疾病。仅2018年,帮助女职工查出各类妇科疾病1300余例,近千名女职工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