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霍州煤电正式实行安全生产系统领导及业务部门处级管理人员对生产建设矿井包矿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好系统管控和业务保安责任。
安全生产领导包矿管理工作,是霍州煤电引深“大反思、大检查、大整顿、大提高”活动的一项具体举措。为扎实做好包矿管理工作,霍州煤电明确了承担包矿责任的领导及业务部门处级管理人员的具体工作职责:包矿人员要严格督促所包矿井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决策、部署等,监督煤矿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建设;督促所包矿井认真落实霍州煤电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安排、制度规定等,监督矿井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所包矿井抓好“三基”工作,不断提高矿井安全管理综合水平,保持矿井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深入所包矿井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和基础业务管理会诊,指导矿井做好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调推进重大隐患管理;指导督促所包矿井认真落实“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机电运输等各项防范措施,确保矿井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经常了解掌握所包矿井的安全生产动态,并定期分析安全形势和态势,对发现的不安全行为、因素及时予以指导纠正,对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有权责令矿井停产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