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山西焦煤党委安排,经山西焦煤党委巡察工作领导组批准,7个巡察组分别在第一轮被巡察单位8家子公司召开巡察意见反馈会议,对巡察情况进行反馈。
山西焦煤党委指出,各单位要提高站位,坚定整改决心。各级党委要树立强烈的问题意识,保持忧患意识,强化政治意识,夯实责任担当,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最严肃的政治任务,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思想,坚决克服“过关”心态,会上“照单全收”,会下敷衍了事,坚持杜绝“选择性整改”“整改不实”“消极应付”“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勇于接“烫手的山芋”,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山西焦煤党委强调,各单位要从严从实,务求整改实效。党委是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认识和把握巡察反馈的问题,窥斑见豹、找准病灶、对症下药,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反馈结束后,要及时召开党委会议,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专题研究,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意见。山西焦煤党委还对整改工作提出了时限要求。山西焦煤党委巡察办、巡察组将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巡察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山西焦煤党委要求,各单位要统筹兼顾,用好整改成果。坚持标本兼治,把整改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改革转型相结合,着力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健全管长远、治根本的规章制度,固化巡察整改成果,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写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要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反腐的有利契机,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有案必查、有贪必肃。要做到两手抓、两促进,把巡察整改与生产经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研究、协调推进,为推动山西焦煤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按照省委、省国资委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和山西焦煤党委工作会、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安排,山西焦煤党委成立7个巡察组,于6—7月间分别对西山煤电、汾西矿业、霍州煤电、华晋焦煤、山西焦化、飞虹化工、运城盐化、山西焦炭8家子公司开展巡察工作。巡查期间,各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根本政治任务,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并结合企业实际工作,站在“四个意识”的高度、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紧扣“六项纪律”,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厚植了党执政的政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