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建党100周年期间的安全稳定,近日,山西焦煤成立8个督导检查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各单位、各部门落实“15条特殊时期安全管理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8个督导检查组分别由山西焦煤分管领导任组长,各专业部门为督导检查组成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动态督导检查。8个督导检查组分别为煤矿行业、洗选行业、焦化行业、电力行业、环保及职业健康、多元产业系统及民爆化工行业、公共事业系统、工作纪律督导检查组。督导检查时间为6月18日至7月15日。
督导检查围绕“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立即开展划转接收煤矿专项检查、深入开展危化品、燃气安全专项检查、严格开展汛期安全专项检查、强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严格落实重大灾害防治措施”等15个督导项目进行,并对照《落实15条特殊时期安全管理措施督导检查表》逐条逐项对标对表开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