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山西焦煤召开应收预付账款清收清欠工作推进会,通报了某子公司班子成员因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致使企业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被给予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的处分决定,听取了部分子公司“双清”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对各单位的应收预付账款底数和清收比例进行了通报,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强调。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王敏主持会议并提出要求。山西焦煤集团公司总经济师杨世红、总法律顾问苏新强出席会议。
图为会议现场。 赵晋梅 摄
会议总结了山西焦煤“双清”专项工作整体进展情况,分析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指出,扎实做好应收预付账款清收清欠工作是推进精益化管理、落实“向监督要效益”的一项重点工作,务必高度重视,聚焦任务,全力推进。推进过程中,要将“七何分析法”落实到“双清”工作当中,成立清欠专班,做到“一户一策一责任状”,把清收责任抓牢抓实。工作中要坚持三个原则,即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坚持“清旧控新”、坚持“监督跟进”;要明确职责,落实主体责任,统筹部门监管,强化纪律保障,合力推进“双清”工作;要多措并举,明确路径方法措施,主动出击清收一部分、落实责任清收一部分、拓展思路消化一部分、查办案件追缴一部分。
会议强调,要高度警惕长期应收预付账款背后可能隐藏的失职、渎职甚至腐败问题,深刻认识国企反腐败的新变化,深刻汲取身边人身边事的案例教训,以案警示,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下足功夫,做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一体推进“三不”建设,强化“两个责任”,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为建设新焦煤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