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山西焦煤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会议。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王敏主持会议并提出要求。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赵文龙,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了省委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落实各级党组织监督责任内容的重要论述。全面回顾了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赵建泽5月21日在山西焦煤党委专题调研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围绕贯彻落实党委对反腐败工作要求,研究部署了下一步反腐败协调配合工作。
就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协调工作,会议强调,一要认真学习党中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山西焦煤党委对反腐败工作的要求,充分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推动反腐败协调工作高质量发展;二要强化监督责任意识,以党内监督为指导,形成巡察监督、执纪监督、审计监督、法律监督、全员监督全覆盖“五位一体”的大监督格局,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和专业优势,相互配合、有效衔接,同频共振、形成合力,发挥协同效能;三要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吸取各类案件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应收预付账款、工程领域、物资采购、精煤及煤副产品销售、资金管理、选人用人、案件诉讼中反腐败工作的协调配合,增强反腐败合力。
会议要求,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教育警示大多数、严肃惩治极少数,传承守正、摒弃不良惯性,扎实开展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为新焦煤建设保驾护航。
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就反腐败协调工作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