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整理衣柜时,我发现了一本七十年代的购粮证。睹物思情,勾起了我对它的回忆……
七八十年代,国家还不富裕,粮食政策还没放开,城镇居民吃粮全靠国家粮食部门供应。那时,购粮证只有城镇居民才有,每月凭证按人口、定量到就近粮管所(站)购买。由于持购粮证可以买到大米,许多农村人有了当城市人的梦想。那时,在家乡,谁家女儿嫁了一个有城镇户口的丈夫或谁家儿子娶了一个有城镇户口的媳妇,就意味着可以吃上“国家饭”,是一件很风光的事,许多村民都会羡慕不已。城镇居民户口自然成了那个年代的“香饽饽”。
家里珍藏的这本购粮证还保留着红色塑料壳封面,上面“购粮证”三个大字十分醒目。该证有手掌般大小,呈长方形,里面有公安、粮食部门签章,有户主及家庭成员姓名,还注明了成人、儿童(或少年)的每月粮食供应定量。每月购粮时只需带上购粮证和粮票到粮管所登记后即可。记忆中,成人每月粮食定量是24市斤(其中包括面条、面粉、包谷等杂粮和大米),儿童、少年大米是12市斤。那时我家距粮站不远,约400米路程。记忆中,每当月底,我就会陪母亲到粮站购粮,等母亲用购粮证登记好并交完钱、粮票后,我便拿起提粮单随粮管员到粮仓提粮,称完数后我总捡些小包扛上肩膀与母亲高高兴兴地回家。一路上,我虽然感觉很累,但想到回家有大米吃,累感顿时烟消云散。
那时,我家有5口人,每月供应的粮食都吃不完,总要剩下一二十斤,剩余的粮食,母亲都会送给附近那些生活困难的村民。村民也很讲情义,为了感谢母亲,时常会拿些自种的瓜果蔬菜回馈母亲。
90年代伊始,国家粮食价格开放后,城镇居民粮食供应逐渐取消,粮食价格与市场相差不大,之后购粮证渐行渐远,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屈指算来家里珍藏的那本购粮证至今已有30余年了,因年代久远,已陈旧泛黄,很多手写字迹已模糊不清。有人曾劝我把它丢掉,留着没意义,虽是这样但不知怎么,我总舍不得丢弃,这其中原因,也许是它承载了我们这代人许多梦想,留给我无尽的感慨。
(作者单位:山焦盐化贵州南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