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6〕69号)精神,山西焦煤社保养老保险中心9月份圆满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这是继2004年以来第十三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此次调整的人员范围是:截至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集团公司有7万3千人左右享受了这次待遇调整。
调整的标准为:1、每人每月增加70元;2、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3、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在前述两项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4、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824元的补到2824元。
此次调整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目前,山西焦煤集团公司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和9月份基本养老金已经全部发放到个人手中。
山西焦煤社保养老保险中心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