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条件
1、在山西焦煤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包括职工缴存和单位为职工缴存两部分)6个月(含)以上或累计缴存12个月(以上),且申请贷款时仍正常缴存;
2、在山西焦煤所在的城镇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并能够按规定提供相关合同、证明文件,同时用自有资金已支付相应比例的首期付款;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情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4、提供担保。
二、贷款办理流程
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和购房合同到单位专管员处申请贷款→专管员审核借款人条件,符合贷款条件的发放《个人借款申请审批表》并填表→专管员持借款人全部贷款资料到公积金中心进行信贷初审→初审后通知借款人等相关人员到中心审验证件并签字→借款人及相关人员与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委托扣款协议》等→公积金中心信贷科长复核、中心主任审批→银行发放贷款。
三、执行贷款利率
五年及五年以下年利率2.75%,五年以上年利率3.25%。
注:贷款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有关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时,新发放的贷款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在调整利率前已发生的贷款,合同期限为1年以下的,实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的,于次年元月1日开始,按调整后的力量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四、贷款额度测定
1、归集总额法:<借款人(或借款人加配偶)申请贷款时缴存余额+月缴存额*12*(申请贷款时至退休时段-1)>*2。
2、总额限定法:借款人一人缴存最高为8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两人缴存最高为100万元。
3、性质限额法:购房贷款额为房屋总价的80%;装修贷款额按每平米2000元;商转公贷款额为申请贷款时商业贷款余额。
贷款额度为以上测算额度较低值。
五、贷款期限测定
1、额度限定法:20万元(含)以下,不超过10年(含);20万元至40万元(含)以下,不超过20年(含);40万元至100万元
(含),不超过30年(含)。
2、退休期限法:申请贷款时至退休时段-1。
贷款期限为以上测算期限较低值。
六、贷款担保方式
1、职工个人 2、所在单位 3、置业担保公司 4、房产抵押
5、售房单位(开发商)阶段性担保加房产抵押 6、职工个人阶段性担保加房产抵押
七、个人担保额度测定
担保额为<担保人提供担保时缴存余额+月缴存额*12*(申请贷款时至退休时段-1)>*90%
八、个人担保期限测定
提供担保时至退休时段-1
九、贷款偿还方式
贷款偿还:借款人应当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按借款人与受托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扣款协议》,由受托银行按协议约定的还款时限和还款金额从借款人在该行开立的指定账户中进行扣款偿还。
十、贷款所需资料
十一、担保所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