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排水口管理保护机制,近日,山西焦化在各排水口推行“排长制”, 确保各排水口的水环境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山西焦化目前共有外排水口 2 个,雨水排口 1 个。各排水口排长由主体责任单位厂长担任,副排长由关联责任单位厂长担任。下一步,山西焦化将进一步明确各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责, 强化考核问责力度,对工作执行不力、监测数据超标、发生突发水环境事件等 9 类情况制定了相应的考核标准,并将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