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山西焦煤召开构建“新焦煤大监督体系”工作专班第二次会议,会议由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构建“新焦煤大监督体系”领导组常务副组长、工作专班组长郝点亮主持,各子分公司纪委书记及相关负责人代表本单位党委汇报了关于构建“新焦煤大监督体系”推进落实情况。
图为会议现场。 张云鹏 摄
郝点亮对各子分公司党委构建“新焦煤大监督体系”工作进展表示肯定,并指出,构建“新焦煤大监督体系”是以省委书记林武同志“五个建在”有关要求、全面建设清廉山西和清廉国企工作要求,以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拥军同志关于“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把精力放在监督上,在监督中服务、在监督中保障,真正把监督融入企业治理全过程”的工作要求为遵循,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构建“新焦煤大监督体系”的重要意义,锚定目标,真抓实干,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委安排部署,切实把监督和“监督的再监督”有机融入企业治理体系,嵌入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全领域、全流程、各方面、各环节,确保企业有效防控廉洁风险和防止腐败问题发生,推动企业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郝点亮对各子分公司党委下一步的“新焦煤大监督体系”构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以构建“新焦煤大监督体系”为契机,真正把“两个责任”压紧压实压到位。各级党组织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对构建“新焦煤大监督体系”统一谋划、统一部署,加强顶层设计,层层压实责任,及时解决各领域、各环节存在的问题,真正承担起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积极出谋划策,做好前瞻性、破题性研究,出思路、想办法、拿意见、定措施,及时提交本单位党组织研究决策,真正承担起监督责任,推动形成党组织总抓总管、纪检监察机构主抓主管、分管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直抓直管的工作格局。二要紧盯“16字”目标任务,把各项监督举措做实做细做到位。各单位要围绕“完善制度、落实措施、强化执行、追责问责”目标任务,对各领域现行制度进行全方位大起底,做好制度“废、改、立”;要结合实际细化监督举措、规范业务流程、明确职责权限,要在原有基础上把信息化平台建好用好,充分发挥作用,保证数据采集真实有效;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党委监督委员会要参与督导检查,切实提高各级执行力;要结合集团公司党委制定的45种追责问责情形,针对构建“新焦煤大监督体系”过程中制度不执行、举措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细化追责问责依据,确保“新焦煤大监督体系”建成建好,取得实效。三要加大探索创新力度,把基层经验做法总结好、提炼好、推广好。各子分公司要认真定期梳理工作,用真实的数据和鲜活的事例体现“新焦煤大监督体系”建设成效;各基层矿(厂、公司)要在“新焦煤大监督体系”的框架下开动脑筋、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创造出各具特色的经验,以点带面推动“新焦煤大监督体系”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真正形成“点上开花、线上成势、面上覆盖”的工作格局。